查爾斯·賀智 (Charles Hodge)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

Hodge, Charles - Systematic Theology & works
0120___§ 3. 教導基督神性的特定經文__

§ 3. 教導基督神性的特定經文

A. 聖約翰的著作

約翰福音 1:1-14。基督較高之本性為何被稱為 ὁ λόγος(道),以及約翰為何使用此稱號,是兩個不同的問題。由於 λόγος 一詞在聖經中並非以「理性」(reason)之意出現,因此應按其通常意義來理解。關於聖子為何被稱為「道」,其答案在於此詞既表達了祂的本性,也表達了祂的職分。「道」即是啟示者。聖子是神的 εἰκών(像)與 ἀπαύγασμα(光輝),因此祂是神的話語。祂的職分是將神顯明給受造物。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因此,聖子作為神的啟示者,就是「道」。約翰選擇此稱號來描述基督的神性,其原因不易斷定。誠然,舊約聖經以及與使徒同時代的猶太人的用法,為此詞的使用提供了基礎。在希伯來聖經中,顯現的耶和華被稱為神的話語,並被賦予個別的位格與神聖的屬性(詩 33:6;詩 119:89;賽 40:8;詩 107:20;詩 147:18)。這在次經與塔古姆(Targums)中更為常見。因此,這並非使徒約翰所引入的一個不尋常或未知的術語。然而,既然在新約作者中唯有他如此使用此詞,必有其特殊原因。該原因可能是為了抵制當時已開始盛行,且受到斐洛(Philo)及其他亞歷山大派猶太人教義支持的、關於神及其話語本性的錯誤觀點。然而,確定約翰為何稱聖子為 λόγος,其重要性遠不及確定他關於聖子教導了什麼。他確實教導:(1)祂是永恆的。祂「太初」就有;即在創造之前;在世界奠基之前;在世界存在之前。參見箴 8:23;約 17:5, 24;弗 1:4。這些都是聖經表達永恆觀念的形式。因此,道「是」(ἦν),祂並非開始存在,而是早已存在。第 1 節的 ἦν 與第 14 節的 ἐγένετο(成了)形成對比。「祂『是』道,後來『成了』肉身。」(2)永恆的道與神處於親密的聯合中。「道與神同在」;正如智慧被描述為太初與神同在(箴 8:30;約 1:18)。(3)祂就是神。θεός(神)顯然是謂語,因為它沒有冠詞(參見約 4:24,πνεῦμα ὁ θεός,神是個靈),且 λόγος 在整個上下文中是主語。θεός 既不能被視為 θεῖος(神性的),也不能譯為「一位神」(a God),這從隨後幾節經文對 λόγος 的描述以及聖經的類比中顯而易見,後者證明 λόγος 是以該詞最高意義上的 θεός。在此語境下,若說 ὁ θεὸς ἦν ὁ λόγος,就等同於說「聖子就是聖父」。在新約中,無冠詞的 θεός 經常指稱至高的神。(4)λόγος 是萬物的創造者。萬物都是藉著祂造的(δι᾽ αὐτοῦ)。此處的 διά(藉著)並不必然表示從屬的工具性。萬物既被說成是藉著神(διὰ θεοῦ)而造,也是出於神(ἐκ θεοῦ)。父藉著子運作,子藉著聖靈運作。該介詞所指出的僅是運作模式上的從屬,這在三位一體的位格關係中亦有教導。萬物皆因道而存在,這一點透過「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得到了更突出的強調;凡存在的(πᾶν ὃ γέγονεν)都是藉著祂。因此,祂不可能是受造物。祂不僅在所有受造物之前,而且一切受造之物都是藉著祂而產生的。(5)λόγος 是自存的。祂是無源的。「生命在祂裡頭。」這唯獨適用於神。存於聖父、聖道與聖靈中的神性,是唯一自存的,生命在祂自己裡面。(6)道的生命「是人的光」。生命在祂自己裡面,道是一切生命之源,特別是人類理智與靈性生命之源;因此祂被稱為人的光;即一切形式的理智生命與知識的源頭。(7)λόγος 作為真光,照在黑暗(ἐν τῇ σκοτίᾳ = ἐν τοῖς ἐσκοτισμένοις,在黑暗中的人)裡,即在一個與神隔絕的世界中。世人,即黑暗之子,不接受這光;他們不承認道是神、是萬物的創造者、是生命與知識的源頭。對於那些承認祂的人,祂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即祂將他們提升到神兒女的尊貴與福分中。(8)這道成了肉身,即成了人。此處「肉身」一詞的使用,可由提前 3:16;來 2:14;羅 8:3,結合路 1:35;加 4:4;腓 2:7 等經文來解釋。關於道成肉身的榮耀,使徒論到他自己與同工說:「我們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這種榮光不可能屬於除那位與父同質(consubstantial)、永恆的聖子之外的任何人。

聖約翰福音中的其他經文

這段序言無疑地闡明了基督的神性,它是約翰福音及其所有著作的基調。他的主要目的是使人確信耶穌是顯現在肉身中的神,且承認祂的神性是得救的必要條件。因此,這位使徒在早期教會被稱為「神學家」(Θεολόγος),因為他如此清晰且懇切地教導 λόγος 就是神。在本章第 18 節,他說唯有聖子擁有對神的認識,且是他人獲得此認識的源頭。祂向拿但業顯明祂知道其品格,因為祂是察驗人心者。在與尼哥德慕的對話中,祂以神聖的權柄說話;啟示天上的事,因為祂從天而降,且當時仍存在於天上。祂降世為人是神愛最高之明證,全人類的救恩取決於對祂的信心;即相信祂所宣稱的身份,並據此信靠祂、順服祂。當猶太人因祂在安息日醫治瘸子而責難祂時,祂為自己辯護說,神在安息日也作工;祂與父原為一;祂作父所作的一切;祂隨己意賜人生命;父將審判的全權交給了祂,且祂配得與父同等的尊榮。在第六章,祂先以糧食、後以祭物為喻,將自己顯明為生命之源。在第八章,祂宣告自己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唯有祂能賜下真正的自由,即脫離罪的定罪與權勢的自由。祂從起初就是唯一的救主,正如祂是亞伯拉罕信心的對象,亞伯拉罕看見了祂的日子就歡喜,因為祂說:「還沒有亞伯拉罕就有了我」(I am),藉此不僅宣告了祂的先存性,更宣告了祂的永恆性,因祂宣稱自己是「我是」(I am),即自存且不變的耶和華。

在第十章,祂以牧者的身份,將自己描述為神子民的元首,他們聽祂的聲音,跟隨祂的腳步,並信靠祂的看顧。祂為他們捨命,又取回來。祂賜給他們永生,他們的救恩是確定的,因為沒有人能從祂手裡把他們奪去;且祂與父原為一。第十一章記載了拉撒路復活的歷史,對此可指出:(1)祂的門徒完全確信基督能隨己意使人脫離死亡。(2)祂宣稱自己是復活與生命。對於所有信祂的人,祂是靈魂屬靈生命與身體復活的源頭。(3)為了說明並證明祂的神聖能力,祂呼喚拉撒路從墳墓中出來。

我主最後的講論

第 14、15、16 章所記載的講論,以及第 17 章所記載的禱告,是神對人所說的話。沒有任何受造物能像基督在此處那樣說話。祂開始時勸勉門徒要信祂,如同信神一樣。祂去為他們預備天家,並將回來接他們到祂那裡。認識祂就是認識神。看見祂的,就是看見了父;因為祂與父原為一。祂應許差遣聖靈與他們永遠同住;祂將向他們顯現,正如神向聖徒顯現一樣,向他們啟示祂的榮耀與慈愛,並使他們感受到祂的同在。祂將繼續作為教會的生命之源;與祂聯合正如枝子與葡萄樹的聯合一樣必要。祂所差遣的聖靈將啟示基督的事,使使徒們成為無謬的教師,並賜給所有信徒神聖的啟迪。祂必須離開他們以便差遣聖靈,聖靈將使世人為罪自責,因為他們不信祂就是祂所宣稱的一切;為義自責,因為祂升到父那裡(即復活)是祂作為神的兒子與世界救主的決定性證據;並為審判自責,因為這世界的王已經受了審判。聖靈的工作是榮耀基督,即啟示祂擁有所有神聖屬性,因為父所有的一切,子也同樣擁有。祂的代求禱告除了神聖的位格之外,不可能出自任何人之口。祂說話的口吻,彷彿祂對一切血氣的有權柄,且能將永生賜給神父所賜給祂的一切人。永生在於認識神,以及認識神所差來的基督。祂祈求祂這位披戴我們人性者,能得著祂在世界奠基之前與父同享的榮耀;祈求祂的子民能成聖;祈求他們因祂住在他們裡面而合而為一,並使他們能有份於祂的榮耀。

祂因宣稱自己是神的兒子而被猶太人定罪,因宣稱自己是王而被彼拉多定罪。當祂被釘十字架時,天昏地暗,地大震動,死人復活,聖殿的幔子裂為兩半。藉著祂的復活,祂作為神的兒子與人類救主的身份得到了證實。多馬因未參與基督與門徒的第一次會面,曾懷疑復活的事實;但當他看見祂時,便完全確信,並承認祂是他的主、他的神(約 20:28)。ὁ κύριός μου καὶ ὁ θεός μου 是一句對基督的稱呼,而非感嘆句,這點顯而易見:(1)從「應對說」(ἀπεκρίθη καὶ εἶπεν)一詞來看,若在感嘆句前使用則不合適。它們引出了對基督所言的回應。多馬回答說,他已完全滿足並堅定地確信基督就是主、就是神。εἰπεῖν 一詞絕無感嘆之意。(2)這種感嘆對猶太人而言是令人厭惡的,他們對神的名,特別是「耶和華」一名,有著近乎迷信的敬畏,而 ὁ κύριος ὁ θεός 等同於 יְהוָה אֶלהִים。(3)代名詞 μου 的重複也要求將此句視為對基督的稱呼。

聖約翰的書信

在書信中,使徒約翰同樣顯著地呈現了基督的神性。這些書信的主要設計是在當時已開始盛行的錯誤中,堅固信徒的信心。這些錯誤中最主要的是以某種形式否認神兒子的道成肉身。因此,使徒不僅極力堅持承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更將此作為福音唯一且根本的教義。「凡認耶穌為神兒子的,神就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神裡面。」他在書信開頭提醒讀者,使徒們已享有了最清晰的證據,證明那「生命的道」(那擁有生命並賜予生命者)已顯現在肉身中。他們看過、注視過並摸過祂。約翰給予信徒此保證,是為了使他們能與神及其子耶穌基督相交。許多人已經背道並否認道成肉身的教義。然而,否認該教義就是否認神;因為凡否認子的,也就拒絕了父。因此,他勸勉他們要住在子裡面,作為住在神裡面並獲得永生的唯一途徑。他們用來試驗那些自稱是受感說話之教師的標準是:(1)他們是否承認道成肉身的教義,即基督真實的神性與人性。(約壹 4:2, 3, 15)(2)教義是否與使徒的教導一致。(3)對神的愛,建立在祂對我們救贖的愛之上,以及由此對神的愛所引發的對弟兄的愛。在第五章,他告訴讀者,必須相信的偉大真理是耶穌是神的兒子。這就是勝過世界的信心。這一偉大真理藉著神內在與外在的見證而確立,因為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這見證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為他不信神為祂兒子所作的見證。生命在祂裡面,所以有了子的人,就有生命。他在書信結尾說:「我們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即認識真神);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即真神)裡面,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這是(即這位耶穌基督)真神,也是永生。」此處經文是指向基督,顯而易見:(1)因為祂是上下文中以及整卷書信討論的主題。使徒的主要設計是告訴我們基督是誰以及祂是什麼。(2)在緊接的前文中,他稱祂為「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即在耶穌基督裡面。「真實的」與「真神」被用作可互換的表達。(3)基督被這位使徒多次稱為「永生」,且「永生」被說成是在祂裡面,這種語言並未用於神作為神本身,也未用於父。(4)Χριστός(基督)是 οὗτος(這)的自然先行詞,不僅因為它是最近的詞,更因為它是突出的主題。(5)這至少自亞流派爭論以來,一直是教會公認的解釋;反對此解釋的異議主要是神學上的,而非釋經上的。值得注意的是,基督在此處不僅被稱為 θεός,更被稱為 ὁ θεός,正如在約 20:28 一樣。

啟示錄

《啟示錄》是一首持續不斷讚美基督的詩歌,闡明了祂位格的榮耀與祂國度的得勝;將祂描述為祂子民信心的根基,以及所有天國居民敬拜的對象。祂被宣告為地上的君王之君。祂使我們作神的君王與祭司。祂是首先的,也是末後的,這種語言唯獨用於神,且唯獨對祂真實。參見賽 44:6。在給七個教會的書信中,基督承擔了神的名號與特權。祂稱自己為那右手拿著七星的;首先的、末後的;那有兩刃利劍與火眼,無物能隱藏的。祂有七靈。祂是聖潔真實的。祂拿著大衛的鑰匙;祂開了無人能關,關了無人能開;祂對人類命運的決定不容上訴。祂是至高的仲裁者;誠信真實的見證人;是 ἀρχὴ τῆς κτίσεως τοῦ θεοῦ,即整個受造界的原則,也就是元首與源頭。祂責備教會的罪,或稱讚他們的忠心,作為他們的道德統治者,罪是針對祂而犯,順服是歸於祂。祂威脅懲罰並應許祝福,這些唯有神能施行或賜予。在第五章,使徒描述所有天國居民俯伏在基督腳前,將祝福、尊貴、榮耀、權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新耶路撒冷是祂國度的寶座。祂是其中的光、榮耀與福分。祂一再宣告自己是阿拉法與俄梅戛,首先的與末後的(即不變且永恆的),開始與終結,整個教會正熱切期待祂的第二次降臨。

B. 聖保羅的書信

在保羅的書信中,對基督位格與工作的展現同樣崇高。在《羅馬書》中,基督被宣告為神的兒子、信心的對象、世界的審判者、護理之神、聖靈的賜予者,且舊約中關於耶和華的描述,使徒都應用在基督身上。在第 9 章 5 節,祂被明確宣告為「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此處經文無可爭辯。避免此經文力量的唯一方法是改變標點。伊拉斯謨(Erasmus)及其後許多現代釋經家,在 κατὰ σάρκα(按肉體說)或 πάντων(萬有)之後加上句號。在前一種情況下,經文讀作:「按肉體說,基督是從他們出來的。那在萬有之上的神,永遠可稱頌」;在後一種情況下,讀作:「按肉體說,基督是從他們出來的,祂是在萬有之上的」,即高於列祖。這些解釋的倡導者坦承,採用這些解釋的原因是為了避免使徒斷言基督是萬有之上的神。由於他們不承認該教義,因此不願承認使徒教導了它。在古代教會中,此處經文被所有改革者、所有早期神學家以及幾乎所有相信基督神性的現代釋經家一致指向基督。這種一致的認同本身就是決定性的證明,說明通常的解釋是自然的。我們有義務按其明顯且自然的意義來理解聖經的每一處經文,除非神的話語中有更明確的宣告顯示必須採用較不明顯的含義。此處經文的通常解釋是正確的,原因如下:

  1. 因為基督是討論的主題;上下文中並未提到神。使徒正在列舉猶太民族的卓越福分。他們領受了律法、榮耀、諸約與應許,最重要的是,從他們那裡「按肉體說(即就祂的人性而言),基督出來了,祂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這裡一切都是自然的且切中要點。它顯示了猶太人的尊貴是何等超群,因為彌賽亞、顯現在肉身中的神,竟從他們而出。與此相比,他們民族的所有其他特權都顯得微不足道。
  2. κατὰ σάρκα(按肉體說)一詞需要一個對照。如果基督不僅僅是人,且在某種意義上祂並非從他們而出,那麼說基督「就祂是人而言」是從猶太人而出,就毫無意義。正如在羅 1:3-4 中所說,按肉體說祂是大衛的後裔,但按聖靈說祂是神的兒子;此處亦然,按肉體說祂是從列祖而出,但在祂較高的本性中,祂是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
  3. 語言的用法要求採用通常的解釋。在所有感嘆與祝福中,與單純的敘述不同,若省略繫詞 εἶναι,謂語總是置於主語之前。這種用法在七十士譯本、次經與新約中被嚴格遵守。因此,我們在這樣的頌榮中總是讀到 εὐλογητὸς ὁ θεός(願神受稱頌),而從未讀到 ὁ θεὸς εὐλογητός。在希伯來聖經中,בָרוּךְ(受稱頌)在頌榮與讚美公式中出現四十次,皆置於主語之前。總是「願神受稱頌」,而非「神受稱頌」。在七十士譯本中,詩 68:20 (19) 的 Κύριος ὁ θεὸς εὐλογητός 是此規則唯一的表面例外。在那裡,希伯來文遵循通常形式,而希臘文版本則是原文的修辭性意譯。希伯來文僅是 בָרוּךְ אֲדֹנָי(願主受稱頌),七十士譯本譯為 Κύριος ὁ θεὸς εὐλογητός, εὐλογητὸς κύριος。因此,每一項考量都支持教會所接受的、賦予此經文真實含義的解釋。基督是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

哥林多前後書

在《哥林多前後書》中,基督被描述為:(1)宗教敬拜的適當對象。所有信徒都被描述為祂的敬拜者(林前 1:2)。(2)屬靈生命的源頭(林前 1:4-9, 30-31)。(3)所有基督徒的主與榮耀的主(林前 2:8)。(4)宇宙的創造者(林前 8:6),萬物皆藉祂而造(δι᾽ οὗ τὰ πάντα)。(5)舊約中帶領以色列人出曠野的耶和華(林前 10:1-13)。(6)屬靈恩賜的賜予者(林前 12:1)。(7)從天而來的主,萬物(τὰ πάντα)皆服在祂之下(林前 15:25)。(8)賜生命的靈(πνεῦμα ζωοποιοῦν),即生命在祂自己裡面,且是他人生命之源的靈(林前 15:45)。(9)至高之愛的適當對象,不愛祂的人,理當遭受永死(林前 16:22)。(10)禱告的對象(林前 16:23),從祂那裡尋求恩典。(11)祂使福音傳講成功,使祂的僕人得勝(林後 2:14)。(12)看見祂的榮耀能將靈魂轉化為祂的樣式(林後 3:17-18)。(13)在祂的臉上顯出神的榮耀,唯有滅亡的人對此眼瞎(林後 4:3-6)。(14)祂的同在,或與祂同在,構成了信徒的天堂(林後 5:1-8)。(15)所有人都必須在祂的審判台前顯露出來(林後 5:10)。(16)祂的愛是行動的最高動機(林後 5:14)。

加拉太書

(1)保羅說他作使徒不是由於人,而是藉著耶穌基督(加 1:1)。(2)靈魂的歸正藉著認識基督為神的兒子而達成(加 2:16)。(3)屬靈生命藉著以基督為對象的信心而維持(加 2:20-21)。(4)基督活在我們裡面,正如神被說成住在祂的子民裡面一樣(加 2:20)。(5)祂是亞伯拉罕信心的對象(加 3:6-9)。(6)祂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萬國都必因祂得福(加 3:16)。(7)藉著信祂,我們成為神的兒子(加 3:26)。(8)聖靈是基督的靈(加 4:6)。(9)祂的旨意是我們的律法(加 6:2)。(10)祂的恩典或恩惠是一切美善的源頭(加 6:18)。

以弗所書

(1)在基督裡並在祂之下,神救贖之愛的所有對象將聯合為一個和諧的整體(弗 1:10)。(2)在祂裡面我們得著永生,或成為神的後嗣(弗 1:11-14)。(3)祂被高舉在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主治的之上,即高於一切理性受造物(弗 1:21)。(4)在祂裡面我們得活過來,或從罪死中復活,有份於屬靈生命,並被高舉到天上(弗 2:1-6)。(5)在弗 3:9 中,神被說成藉著耶穌基督創造了萬物(然而,該處經文略有爭議)。(6)祂充滿宇宙(弗 1:23, 4:10)。(7)祂是教會的頭,教會從祂那裡得著生命(弗 4:16)。(8)祂使教會成聖(弗 5:26)。(9)履行一切社會義務皆因考慮到基督的權柄而得到強化。我們服事人,如同服事祂一樣(弗 6:1-9)。

腓立比書

在《腓立比書》中,除了通常承認基督為恩典與平安的源頭與賜予者(這包含了所有的屬靈福分),以及承認祂是我們生命的終極目標(腓 1:21-22)之外,我們在腓 2:6-11 中看到了關於基督神性最清晰的宣告。經文說:(1)祂「本有(或存在,ὑπάρχων)神的形像」,即在性質與顯現上都是神。祂若非後者,就不可能是前者。 μορφή 一詞可指顯現的方式,即顯露出來的樣子,正如「天上的王以人的形像(ἐν μορφῇ ἀνθρώπου)顯現在世上」;或指本性或本質(φύσις 或 οὐσία)本身。後者觀點被大多數教父所採納。然而,前者更符合該詞的通常用法以及緊接的上下文。那本有神形像的,取了奴僕的形像(μορφὴν δούλου),即奴僕的真實狀態。(2)祂被宣告為與神同等。祂不以與神同等(ἶσα εἶναι θεῷ)為「強奪」(ἁρπαγμόν),即一種搶劫或不義的僭越。祂完全有權利宣稱與神同等。(3)這位真實的神聖位格取了人的樣式,這解釋為祂「顯出人的樣子來」。祂在形體、舉止、語言、思維模式、說話、感受與行動上,顯得與其他人一樣。祂不是「純粹的人」(purus putus homo),而是一位「道成肉身的神」,顯現在肉身中的神。(4)這位披戴人性、神聖的位格,自己卑微,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5)因此,祂(不是神,也不是基督裡的神性,而是神人二性合一者,Theanthropos)被高舉在一切名之上,「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即神人二性的名,因為正是祂這位披戴人性的神聖位格,成為敬拜的對象),無不屈膝」。這是一個詳盡的擴展。它包含了整個理性受造界,從最高的天使長到最軟弱的聖徒;所有有生命的,都承認基督是唯有神才能是的,即他們至高且絕對的主。正是因為基督是祂所描述的那樣,並成就了祂所成就的事,使徒在下一章說,他將萬事看作糞土,為要認識基督,且他唯一的願望是得著祂,並披戴祂的義。這位神聖的救贖主將要再來,「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祂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按著祂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腓 3:21)。

歌羅西書

歌羅西書 1:15-20 的設計目的,明確地在於闡明基督真實的神性,以抵擋當時已在小亞細亞教會中開始蔓延、源自流溢說(emanation theory)的謬誤。這段經文闡述了基督與神、與宇宙,以及與教會的關係。在此,正如聖經中許多其他地方一樣,無肉身的道(Λόγος ἀσαρκος)與有肉身的道(Λόγος ἔνσαρκος)之屬性交織在一起。正如希伯來書 1:2-3 所言,子被稱為創造萬物者、父榮耀的光輝,同時也為罪作了潔淨的工作;因此,此處所言,部分屬於從永恆中存在的道,部分則屬於披戴了我們人性的道。那位被宣告為「看不見之神的像」以及「萬物創造者」的是無肉身的道;而那位被宣告為「教會之頭」的則是有肉身的道。

在這段經文中,基督與神的關係表達如下:(1.) 透過剛才引用的話:「祂是看不見之神的像」。祂與神的關係使祂顯明了神的本質,因此看見祂的,就是看見神;認識祂的,就是認識神;聽祂的,就是聽神。祂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2.) 祂與神的關係也透過「從永恆而生」或「獨生子」的說法來表達。πρωτότοκος πάσης κτίσεως(一切受造物中為首的/在一切受造物之先所生的)一詞,確實有各種不同的解釋。索西尼派(Socinians)將其解釋為祂是新時代的元首;亞流派(Arians)則認為祂是所有理性受造物中第一個被造的;許多正統派解經家則將 πρωτότοκος 取其次要含義,即「元首」或「首領」。因此,他們認為使徒是在說基督是整個受造界的統治者或元首。然而,所有這些解釋都與詞彙的本義、上下文以及聖經的類比不符。Πρωτότοκος 的意思是「先於……而生」。基督被說成是先於什麼而生,由 πάσης κτίσεως 表達出來。祂是在任何或一切受造物之前被生(或被出),亦即在創造之前,或從永恆中。前一章中所有證明「子之永恆受生」的論證,都是支持此解釋的論據。此外,亞流派的解釋與詞彙含義不符。該解釋假設屬格 πάσης κτίσεως 應作部分性理解,從而將基督說成是受造界的一部分,是受造物中的第一位,正如祂被稱為「從死裡首先復生」(πρωτότοκος τῶν νεκρῶν)時,被稱為死人中的第一位。但 πᾶσα κτίσις 並非指「整個受造界」以標示基督所屬的類別,而是指「每一位受造物」,以標示一種關係或比較;基督是相對於每一位受造物而言的「首先被生的」,亦即在任何受造物之前被生(即根據聖經一貫的用法,在創造之前即是永恆)。此外,上下文也要求這種解釋。使徒證明基督是看不見之神的像,以及 πρωτότοκος πάσης κτίσεως,其論證證明了祂不可能是受造物;因此,他所說的「生」必然是在時間之先。

其次,基督與宇宙的關係在此經文中表達為:(1.) 祂是萬物的創造者。這一點得到了擴展,因為「萬物」被宣告包括天上地下的、可見的與不可見的、理性的與非理性的,無論多麼崇高,甚至包括寶座、統治的、執政的、掌權的;也就是整個靈界體系。(2.) 祂不僅是創造的發起者,也是終極目的,因為萬物不僅是藉著祂造的,也是為祂造的。(3.) 祂托住萬有;萬物靠祂而立,亦即在存在、生命與秩序中得以保存。

第三,基督是教會的頭,是所有肢體生命與恩典的源頭。因為在祂裡面居住著「一切的豐盛」,即神聖祝福的圓滿。在歌羅西書 2:3 中,一切智慧與知識的寶藏(即所有知識或全知)被說成居住在基督裡面;在歌羅西書 2:9 中,祂被說成充滿了「神格的豐盛」。這與歌羅西書 1:19 中提到的 πλήρωμα 非常不同,那裡使徒所談論的是貝扎(Beza)所稱的「一切神聖事物極其豐盈的積累,從中如同從無盡的源頭,按著各肢體的度量,將所有恩典分賜給身體」;但此處指的是神聖的存在、本性或本體本身,即 τὸ πλήρωμα τῆς θεότητος。θεότης 一詞是 θεός 的抽象名詞,正如 θειότης 是 θεῖος 的抽象名詞;前者意指「神格」(Godhead),即使神成為神的東西;後者意指「神性」(divinity),即使事物具有神聖性的東西。神聖本體的全部豐盛(並非如諾斯底主義新興派所教導的那樣,僅是該本體的流溢),居住在祂裡面(κατοικεῖ,永久居住,並非短暫的顯現),是「有形有體地」(σωματικῶς),即披戴著身體。神格的豐盛在基督裡道成肉身。因此,祂不僅是 θεός,更是最高意義上的 ὁ θεός。保羅所說的,已無以復加。

教牧書信

在保羅寫給提摩太與提多書的教牧書信中,除了新約幾乎每一頁都能見到的對基督神性的普遍認可外,還有四處經文,至少根據通用文本與最自然的解釋,祂被直接稱為神。甚至提摩太前書 1:1,「照我們神救主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的命令」,也可以自然地譯為:「照我們神救主,即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命令」。這與提多書 1:3「照我們神救主的命令」以及提多書 2:13「至大的神和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平行經文相符。正如維納(Winer)與德·韋特(De Wette)所承認的,在後一段經文中,沒有理由質疑基督被稱為「至大的神」,除非是基於他們所認為的新約基督論。他們不承認保羅的教義認為基督是至大的神,因此不願承認這段經文包含此宣告。但如果正如我們所見,也正如整個教會所信,不僅保羅,所有使徒與先知都充分教導彌賽亞既是真實的神,也是真實的人,那麼這種反對意見就毫無力量。如果 τοῦ μεγάλου θεοῦ καὶ σωτῆρος 不指向同一個主體,就必須強解語言的常規;因為 θεοῦ 有定冠詞,而 σωτῆρος 則沒有。這些話語的公平含義是:「那位是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至大之神」。這種解釋也為以下理由所要求:(1.) 上下文。耶穌基督是討論的主題。關於祂,經文說祂是我們救主至大的神,祂為我們捨了自己。(2.) 因為 ἐπιφάνεια(顯現,此處指基督再來)在新約中多次用於基督,但從未用於神本身或聖父。參見提摩太後書 1:10;帖撒羅尼迦後書 2:8;提摩太前書 4:14;提摩太後書 4:1-8。(3.) σωτῆρος ἡμῶν 在 Ἰησοῦ Χριστοῦ 之前的位置。如果「神」與「救主」是指不同的人,自然的語序應為:「至大的神與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顯現」;而不是現在的:「至大的神與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顯現」。在提摩太前書 1:1 中,「至大的神與救主」顯然屬於同一個人,「神我們救主的命令」;在提多書 1:3 中,「神我們救主」;而在本處(提多書 2:13),那位神與救主被宣告為耶穌基督。

然而,這些教牧書信中最重要的一段經文是提摩太前書 3:16。關於該段經文,可以指出:(1.) 它容許兩種解釋。根據一種解釋,教會被宣告為真理的柱石與根基;根據另一種,真理的柱石與根基是敬虔的奧祕。後者更為可取,因為它在語法結構上同樣合理,且與聖經的類比更為協調。真理的柱石與根基,即福音偉大的基本教義,在其他地方常被宣告為神在肉身顯現的教義。我們所有的救恩盼望都建立在此教義之上。(2.) 無論採用哪種抄本讀法,即 θεός、ὅς 或 ὅ,所有這些出現在不同抄本中的讀法,這段經文都必然是指基督。正是祂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被接在榮耀裡。(3.) 無論採用哪種讀法,這段經文都假設或斷言了我們主的 divinity(神性)。對於使徒作者而言,道成肉身的教義表達為:道「成了肉身」(約 1:14);或「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約壹 4:2);或「那神榮耀光輝者」「同受血肉之體」(來 2:14);或那「與神同等」者「顯為人的樣子」(腓 2:8)。因此,無論我們說「神在肉身顯現」,還是「那在肉身顯現者」,或是「敬虔的奧祕在肉身顯現」,所表達的都是同一個真理。(4.) 外部權威的分歧使得最有能力的編輯與評論家對原始文本各執一詞。對於 θεός,我們發現了絕大多數的希臘文草書抄本以及幾乎所有的希臘教父。亞歷山大抄本(Codex Alexandrinus)的權威被雙方所引用。問題在於該字母是 Θ 還是 Ο;有些人說他們看到了 Theta 中橫線的清晰痕跡,有些人則說沒有。對於 ὅς,安色爾抄本(uncial manuscripts)中的 C、F、G,僅有兩個草書抄本,以及科普特語與撒哈拉語譯本被引用。此外,還必須加上蒂申多夫(Tischendorf)最近發現的極古老抄本的見證,其文本已在他的主持下於聖彼得堡出版。對於 ὅ,安色爾抄本 D、拉丁文武加大譯本與拉丁教父是見證者。鑑於此問題的現狀,韋特斯坦(Wetstein)、格里斯巴赫(Griesbach)、拉赫曼(Lachmann)、蒂申多夫與特雷格爾斯(Tregelles)等編輯決定採用 ὅς。米爾(Mill)、馬蒂斯(Matthies),以及較早期的編輯伊拉斯謨(Erasmus)、貝扎(Beza)、康普魯頓合參本(Complutensian),以及後來的納普(Knapp)與哈恩(Hahn)則保留了 θεός。(5.) 內部證據,就經文的明晰性與聖經的類比而言,顯然支持通用文本。這段經文有些非比尋常;它似乎是作為一首詩歌的引文,有些人認為,或是作為信仰告白,另一些人推測,至少是作為一個熟悉的公式,其中簡明地陳述了關於基督顯現的主要真理。(1.) 祂是神。(2.) 祂在肉身顯現,或成為人。(3.) 祂被稱義,即祂作為神在肉身顯現的宣稱,被聖靈(即聖靈,或在祂裡面顯現的 πνεῦμα 或神性。參約 1:14)證明是公義的。(4.) 被天使看見。他們認出並服事祂。(5.) 被傳於外邦人,因為祂來是要作所有人的救主,而不僅是猶太人的。(6.) 被世人信服為神與救主;以及 (7.) 被接在榮耀裡,祂現在在那裡活著、掌權並代求。

希伯來書

聖經的教義通常帶有權威性地陳述;作為事實宣告,要求人憑著神的見證來接受。神聖作者很少試圖證明他們所教導的。希伯來書的第一章是這一普遍規則的例外。基督的神性在此被正式證明。由於使徒的設計是勸勉希伯來基督徒持守福音,並防備他們背道轉向猶太教的致命罪惡,他向他們展示了福音相對於摩西律法體系的無比優越性。這種優越性的第一點,也是所有其他優越性所依賴的,就是基督作為神聖位格,相對於摩西與所有先知的卓越尊貴。為了闡明這種優越性,他首先斷言基督,即神的兒子,是萬有的擁有者;神藉著祂創造了世界;祂是神榮耀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並且因為祂藉著自己作了潔淨罪的工作,祂現在作為神人(Theanthropos),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基督真實的神性既已如此斷言,使徒隨即證明這正是聖經的教義。(1.) 因為祂在聖經中被稱為神的兒子,這是一個不能以真實意義賦予任何受造物的稱號。因此,基督高於天使;而由於聖經中「天使」一詞包括了所有高於人類的智慧受造物,基督高於所有受造物,因此祂自己不可能是受造物。祂屬於不同類別的存在。(2.) 所有天使(即所有較高的智慧生命)都被命令敬拜祂(即在祂面前俯伏)。(3.) 當天使被視為神執行其旨意的工具時,子卻被稱為神。「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4.) 祂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祂手所造的。(5.) 他們會改變,但祂卻是不變且永恆的。(6.) 祂與神同享榮耀與統治。基於這一確立的偉大真理,使徒建立了他敦促讀者信服與順服的所有義務與教義。正因如此,那些拒絕祂所提供救恩的人將無處可逃(來 2:1-5)。也正因如此,祂擁有從未賜給天使的統治權,萬物都服在祂腳下(來 2:5-10)。既然是神聖位格,即永恆的神之子,取了我們的人性並為我們成為大祭司,祂的犧牲就是有效的,無需重複;祂是一位永恆的祭司,高過諸天,能拯救一切藉著祂進到神面前的人。這位救主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對祂的信心將使我們能勝過世界,正如對基督應許的信心使古代聖徒在最大的試煉與苦難中作了美好的見證。

新約的其他聖經作者

使徒雅各與彼得也對我們主的神性作了同樣的見證。前者稱祂為榮耀的主,後者在他的前書中將祂描述為至高之愛的正當對象。對祂的信心能確保救恩。祂的靈曾住在古代先知裡面。祂是教會的根基(二 6)。祂為不義者受苦,將我們帶到神面前,現在被高舉在神的右邊,整個智慧受造物的宇宙都服在祂之下(三 18)。在他的後書中,他談到對基督的認識是恩典與平安(一 2)以及聖潔(8 節)的源頭。信徒死後進入祂永恆的國度(11 節)。彼得在聖山上與祂同在時,曾親眼見過祂神聖的威嚴。主與救主,在猶太人的口中等同於「耶和華救主」,是他對基督常用的稱呼。根據這位使徒,真正的宗教在於認識基督是神的兒子,因此他將永恆的榮耀歸給祂。

儘管這項調查必然是不完整且不盡如人意的,但它足以證明,聖經不僅教導了基督的神性,而且基督教作為一種宗教,其本質在於對主耶穌的愛、敬拜與事奉;我們是祂的受造物,並且藉著祂用自己寶血所買贖之人的更親密關係,我們屬於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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